2007年直辖十年建设功臣 韩德云
发布时间: 2009-06-17
编辑: 外宣网
来源: 渝中区委宣传部
韩德云,男,生于1962年12月13日,汉族,籍贯四川乐山市,无党派人士,海外留学归国,现任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一、作风严谨诚信,注重培育开拓精神
韩德云同志在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之后,在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大学毕业后曾长期在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从事法学教育工作,是具有高级职称的公司法、国际贸易法和WTO等领域的专家,是九十年代初在西部地区最早创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韩德云同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基础,长期从事法律教学和律师工作,熟悉公司法、经济法、行政法和国际贸易法,通晓中美法律的异同和办案流程,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和办案能力。工作作风严谨、诚信,为人谦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他还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在较好地吸收西方先进文化的同时,注重把在美国学到的法律知识和法治经验运用到我国的法律教学和律师工作中,在重庆法律界创下并拥有多个“第一”和“唯一”。
1995年,韩德云同志发起创办了西部第一家以留学生为主的律师事务所—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成为西部首个“海归律师”。在他提出的“律师应该在社会经济转型和法治建设中全面发挥作用”理念的引领下,索通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之日起,始终把超越“打官司”界限作为寻找律师的社会和经济角色。十年来,在他的带领下,索通律师事务所以职业化的团队执业境界,独创了“当事人中心说”和“法律预防说”的律师行为理论,不断实现了人员专职化、服务专业化、管理规范化的目标,赢得了行业内外的普遍赞誉。作为“索通执业模式”的代表性人物,他被誉为律师界“创造模式的人”。
二、支持地方建设,帮助企业发展
在新重庆经济腾飞过程中,韩德云同志始终思考着如何协助政府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资企业到重庆投资并帮助本地企业走向世界,壮大重庆的经济实力。一方面,韩德云在担任重庆市外经贸委法律顾问期间,积极为重庆外向型经济发展大局的形成出谋划策,为推动重庆企业走向世界,热心牵线搭桥,精诚服务协调。在他的努力下,经他所在的索通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服务的外经贸企业已达到近100家,年创汇达11亿美元(占重庆市年创汇收入的60%)。另一方面,他们充分利用“海归律师”熟悉中西方文化的专长,为前来重庆投资的一批外商投资企业热情服务,让外商增加了与重庆的相互了解、信任和沟通,帮助他们较好的熟悉、适应在重庆办企业的运作程序和方法。十年来,索通律师事务所在他的带领下,先后服务过的外企几乎涉及大部分在渝知名外资企业,包括和记黄埔、葛兰素威康、爱立信、家乐福、BP等世界500强企业。这些企业不仅选择了在渝投资,还一再追加投资规模,扩大经营范围,完成投资总额超过20亿美元,为重庆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此外,他还帮助内地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企业改制、海外上市融资等。2002年5月,韩德云同志受聘担任九龙电力公司独立董事,他成为重庆律师中第一个当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律师。由于他积极参与推动重庆资本市场规范运作的杰出表现,《重庆晚报》将他评为影响重庆资本市场的十大青年精英。
三、倾力贡献社会,提升律师地位
自投身律师事业以来,韩德云同志始终注意提升律师的社会地位,充分重视律师为政府、为社会贡献才能的机会。自重庆直辖起,他一直担任市人大立法咨询顾问,利用自己在海外留学获得的知识和经验,为建立和完善重庆市的地方法规体系积极进言。其中尤为突出的是,2001年3月,韩德云领导索通所受重庆市人大委托,独立起草完成重庆市地方法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在全国首创律师参与人大立法先河。
2003年初,以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身份当选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后,韩德云同志积极参政议政,表现突出,充分展现了直辖市代表的良好素质和履责能力,在全国范围内获得良好声誉。其中,多年提出的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议案建议,在2005年被全国人大列为十大代表建议办理并获得国家部委的高度重视,对推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推动重庆市将法律援助作为市委市政府的十大民心工程的建设,作出了有益的显著贡献。截止2007年3月,共领衔提出议案和建议超过100件,其中关于修改《律师法》建设中国特色的律师制度,制订《公平就业法》避免就业歧视,修改《劳动法》解决民工欠薪问题等议案引起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2004年10月受邀列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参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物权法》草案审议。2005年5月他受邀参加全国人大代表司法援助工作专项调研,积极推动我国司法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此外,每年热情接待各级媒体记者采访上百次,特别在全国两会期间更受各界瞩目,充分展示了一个优秀职业律师的良好素质和风采。
担任人大代表以来,韩德云最为突出的表现是积极参与重庆直辖后的地方法规体系建设,2001年3-12月,他代表索通律师事务所接受市人大委托从事地方法规的立法起草工作,完成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该条例获市人大通过后,被国内新闻媒体称为“律师立法,首开历史先河”、“不仅是立法模式的一种制度创新,同时也是律师广泛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具体体现”、“为律师参政议政,推动地方立法民主进程迈开了历史性的一步”,先后有新华社、中新社、人民日报、法治日报、中青报、南方周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国内媒体和本地媒体报道整个过程。
自2003年1月起,作为第二届重庆市政协委员,市政协社法委委员,他积极参加政协委员专题视察和调研活动,充分利用职业律师特有的与社会各界接触密切的优势,收集、整理和反映社情民意,并代表无党派人士的发言,受到重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重视,为政府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主要社会兼职
1、中国国际商会重庆调解中心调解员;
2、重庆市法学会理事、常务理事;
3、重庆海外交流协会理事、常务理事;
4、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5、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
6、重庆市人民政府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7、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
主要著述
译著、编著、主编等完成的著述有《美国公司法纲要》;《企业法教程》;《美国与中国企业设立之比较研究》;《国际经济法》;《美国律师实务与技巧丛书之一:法律谈判》;《美国律师实务与技巧丛书之一:法律咨询》;《民事纠纷典型案例评析丛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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