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去年“公共机构节能”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 2010-03-11
编辑: 渝中区李敏
来源: 区新闻中心
记者从渝中区政府了解到,过去一年来,渝中区坚持“围绕中心、循环节约、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突出“宣传、管理、改造”三大要素,有力地推动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全面开展。
为了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去年渝中区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任组长,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经信委、区纪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等8个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今年,渝中区还将节能工作首次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并在财力、人力等方面大幅度倾斜。目前,全区已形成了主管部门牵头,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据了解,在具体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方面,渝中区坚持把宣传放在首位,通过开展多曾面、全方位的宣传,努力让广大干部群众人人皆知、个个了解,营造了节能无小事的良好氛围,实现了“要我节能”向“我要节能”的转变。其次是严格开展考核评价,加强监督控制。为此,渝中区特地建立了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建立健全了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工作考核制和节能监督机制。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快推进技术节能改造,加强设备管理,抓好高能耗单位的节能和公务车辆的节能工作。
据统计,自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来,仅区级机关办公大楼公共区域和办公室照明用电一项节约率就达48%,实现综合能源节约率16%,同时减少了20%的废气排放。今年,渝中区还将积极宣传、推动“低碳经济”工作。
(渝中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记者 周义华 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