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一周年 渝中区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 2010-06-07  编辑: 渝中区李敏  来源: 渝中新闻

    食品安全是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渝中区建立了一套更加科学、系统、严格的监管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卫生、质监、工商、食药监、商委等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对辖区内的24家食品生产企业、7家食品小作坊、19个农贸市场、39家大型超市、7975家个体食品经营户、1678家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在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各部门还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各餐饮服务单位等进行督促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992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756个、生产企业41户,受理群众举报投诉33起,及时处理33起,全区未发现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渝中区还着力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入社区,提高了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渝中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记者 杨波 魏家源(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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